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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 身為吐嘈版的忠實居民
對於抄襲已經不會覺得驚奇了
不不,我錯了,這不是抄襲
這是翻唱/致敬的結果,是藝人表達自己對另一位藝人喜愛的方式
真的不是抄襲
抄襲這種沒品的事情,藝人們絕對不會做
也請疑似被抄襲藝人的粉絲們不要像瘋狗亂咬人

但是為什麼,因為是致敬或因為很喜歡某歌手,音樂或造型就要follow那個人呢
難道別的曲風就不會帶來啟發嗎
嘖嘖
這點真的很難懂

重點是
因為最近某自稱為rocker的歌手的MV太討厭
看照片還沒什麼感覺
不小心看到MV   
哼哼   那個頭髮   那個刷吉他的樣子
對啦很高招的先昭告天下「偶像是hyde」「希望能跟hyde一樣」
接下來就可以抄到爽是吧
這跟半年前JS天怒人怨的事件有什麼兩樣

哼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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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antacyl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